112年度企業投資於自行使用之智慧機械、導入5G行動通訊系統及資通安全相關全新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务,所可享受投資抵減租稅優惠,如為曆年制企業之申請期限為5月31日,尚未提出申請之企業,應把握機會向經濟部及國稅局分別提出申請,碍笔惭骋安侯建业税务投资部执业会计师黄彦宾及协理林健生提醒申请上常见问题及应注意事项:
一、若交货证明、发票、付款证明分属不同年度,应於交货年度提出申请。
黄彦宾指出,依修正後抵減辦法的規定,申請適用投資抵減應以交貨年度或技術服务提供完成所屬年度,作為申請抵減年度,若交貨年度早於發票與付款證明年度,仍應於交貨年度以全部投資金額申請適用投資抵減;例如: 投資智慧機械總價款新台幣(下同)1,000萬元,於112年交貨,並分別於112年、113年及114年支付款項300萬、300萬及400萬並取得統一發票,則應於112年度申請適用1000萬,惟需提出「聲明書」,聲明預計於後續年度支出的金額(700萬),並承諾如果最後實際支付金額少於申請時的預估數,同意主動向稅局更正補繳已抵減之所得稅款並加計利息。
二、公司当年度如有亏损,其投资金额仍可提出投抵之申请,以供未来二年度获利时抵税。
公司於112年如有投资智慧机械、5骋及资通安全相关全新硬体或软体,除可选择於支出金额5%限度内,抵减112年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外,尚可选择於支出金额3%限度内,自当年度起叁年内抵减各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林健生表示,如果公司於112年度有亏损,当年度虽无应纳税额,而无节税效益,但仍可选择3%抵减率,将抵税权利先行申请适用,留待未来113及114年度获利时可抵营所税;他提醒公司应注意各年度抵减金额以不超过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30%為限。
三、投資支出金額在同一課稅年度之上限(十億元) 及下限(100萬元),是以各投資項目合計數計算。
黄彦宾指出,企業投資智慧機械、5G及資通安全三個項目,其上限(十億元) 及下限(100萬元),是以各投資項目合計數計算,並非各項目單獨計算。例如:企業於112年分別投資智慧機械50萬、5G設備40萬及資通安全設備11萬,雖每個項目之投資金額皆未達下限100萬元,然其合計數為101萬元已超過下限,因此三個項目皆可申請適用投資抵減。
林健生
碍笔惭骋安侯建业税务投资部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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