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ax alert 118 - 個人匯回境外資金之課稅認定及證明文件例示
e-Tax alert 118 - 個人匯回境外資金之課稅認定及證明文件例示
财政部於108年1月31发布个人匯回境外资金应否课税、所得认列之补报与补缴认定原则及相关证明文件例示之令释,兹将其规范重点列示说明如下:
焦点
一.辨认匯回境外资金之性质
个人得自行辨认匯回之境外资金性质及提示相关证明文件以供稽徵机关认定,例如借贷资金检附借贷契约书、股利收入检附股东会决议书、利息收入检附银行入帐资料或分配利息证明等。
- 非属所得性质之资金:投资本金、减资退还款项、借贷或偿还债务款项、存款本金、财产交易本金等。
- 属所得性质之资金:从事各种投资或营运活动之营利所得、提供劳务之薪资所得或执行业务所得、利息所得、租赁所得、权利金所得、自力耕作、渔、牧、林、矿所得、财产交易所得、竞技竞赛及机会中奖奖金、退职所得及其他所得等。
二.区分课税时点及是否逾核课期间
- 核课期间:依据税捐稽徵法第21条规定,已在规定期间内申报,且无故意以诈欺或其他不正当方法逃漏税捐者,其核课期间為5年;未於规定期间内申报,或故意以诈欺或其他不正当方法逃漏税捐者,其核课期间為7年。若属已逾上开核课期间之所得,依法无须申报缴税。
- 课税时点:资金匯回时点未必等於所得课税时点,因此区辨所得课税时点,始能确认是否已逾核课期间。综合所得税原则上以收付实现点為课税时点,兹将常见之所得课税时点列表如下:&苍产蝉辫;
- 投资收益
课税时点:实际分配日所属年度
- 经营事业盈餘
课税时点:事业会计年度终了月份所属年度
- 股票交易所得
课税时点:股票买卖交割日所属年度
- 基金受益凭证交易所得
课税时点:契约约定核算买回价格之日所属年度
- 不动产交易所得
课税时点:不动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日所属年度
- 其它财产交易所得
课税时点:财产处分日所属年度
- 执行业务所得、薪资所得、利息所得、租赁所得、权利金所得、自力耕作、渔、牧、林、矿所得、竞技竞赛及机会中奖奖金、退职所得及其他所得
课税时点:所得给付日所属年度
叁.确认税务居民身分
所得人於未逾核课期间之应申报所得年度為我国税法上之居住者,需依所得基本税额条例申报海外(含港澳地区)所得基本税额,或依两岸人民关係条例申报大陆来源所得综合所得税之义务。
四.检视申报情形
经由以上步骤之区辨,若资金性质為应课税所得且仍於核课期间内,检视申报情形,若已依法申报纳税,虽无需重复纳税,惟需能举证纳税证明资料。
五.所得额之计算
已提出成本及必要费用证明文件者,核实计算其所得额;其未能提出成本及必要费用证明文件者,得依非中华民国来源所得及香港澳门来源所得计入个人基本所得额申报及查核要点(以下简称查核要点)规定计算所得额,亦即营运活动之营利所得、执行业务所得、租赁所得、自力耕作、渔、牧、林、矿所得及其他所得得比照同类中华民国来源所得,适用财政部核定之成本及必要费用标準,核计其所得额;财产交易或授权使用部分,按下列方式计算其所得额:
- 以专利权或专门技术让与或授权公司使用,按取得对价之70%计算。
- 不动产按实际成交价格之12%计算。
- 有价证券按实际成交价格之20%计算。
- 其餘财产按实际成交价格之20%计算。
六.税捐之补报缴
海外(含港澳地区)所得在新台币(下同)100万元以下及併入后之基本所得额在670万元以下,无基本税额之课徵问题,否则应按20%税率计算后减除综合所得税额之差额课徵;大陆来源所得併入综合所得总额课徵综合所得税。对於在海外或大陆地区已缴纳的所得税,可於限额内扣抵。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凡属未经检举、未经税捐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之调查人员进行调查之案件,纳税义务人自动向税捐稽徵机关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者,仅就补缴应纳税捐加计利息,无须处罚。
碍笔惭骋观察
本令释规范境外资金匯回不涉及课税之态样、未逾核课期间且未申报之课税所得计算方式及例示可检附之证明文件,因不同所得类别有不同之课税认定时点,故所得类别之正确归属对是否应补报基本税额或综合所得税之影响至鉅,而可有以下之观察:
- 匯回境外资金并不等同所得,尚非必然涉及课徵所得税问题,可参考本令释之例示备妥匯回资金具体内容说明及证明文件,以利可能的稽徵查核需要。该证明文件之例示属参考性质,所得人仍可依实际情形检具,并可委由专业机构协助处理。
- 匯回资金如属累积多年之所得,应区辨其所得类别及应课税之时点。
- 对於尚未逾核课期间之所得,进一步辨识所得人於当年度是否為居住者及是否已申报。
- 匯回资金如為未逾核课期间之应申报所得,应区别是大陆地区来源所得或海外(含港澳地区)所得,分别适用相关法令计算、申报及缴纳所得税,并可善用查核要点第16点提供之所得推计方式。
- 考量是否有境外税额扣抵之适用。
- 匯回资金如涉及课税问题,考虑是否自动补报缴税款,以免除相关罚则。
- 本令释虽对匯回境外资金之课税问题提供指引,惟个人通常无记帐及保留凭证,仍不免陷於所得辨识与否及其产生时点等举证困难之窘境。未来是否会有此部分匯回资金应如何管理及课税之专法制定,仍有待观察。
作者
陈志愷 執業會計師
施淑惠 副總經理
e-Tax alert
乐鱼(Leyu)体育官网
? 2025 乐鱼(Leyu)体育官网, a Taiwan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乐鱼(Leyu)体育官网 global organiz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乐鱼(Leyu)体育官网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All rights reserved.
For more detail about the structure of the 乐鱼(Leyu)体育官网 global organization please visit /governance.
上列組織及本文內任何文字不應被解讀或視為上列組織之間有任何母子公司關係,仲介關係,合夥關係,或合營關係。 上述成員機構皆無權限(無論係實際權限,表面權限,默示權限,或任何其他種類之權限)以任何形式約束或使得 乐鱼(Leyu)体育官网 International 或任何上述之成員機構負有任何法律義務。 關於此文內所有資訊皆屬一般通用之性質,且並無意影射任何特定個人或法人之情況。即使我們致力於即時提供精確之資訊,但不保證各位獲得此份資訊時內容準確無誤,亦不保證資訊能精準適用未來之情況。任何人皆不得在未獲得個案專業審視下所產出之專業建議前應用該資訊。